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实施方案来源: 日期:[2020-03-31]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是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的基础和前提,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卡制卡、发卡工作。为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进度,顺利完成发卡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采集范围
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所涵盖的各类信息、业务财务等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比对和修改完善。采集人群为全区居民。
二、工作思路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由政府发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力资源三个大类,分批次收集、整理、比对、补充完善所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形成全区唯一的、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卡数据库。
三、组织领导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在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社、公安、财政、民政、计生委、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市县(区)人社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农合办具体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保证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四、采集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数据进行整理,并与公安数据比对,比对一致的转入社会保障卡数据库,比对不一致的,再返回各市县(区)重新进行修改完善和确认,确认后再次提交,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对后,转入社会保障卡数据库。对重号、一人多户、无户无号等特殊数据,采取公安数据、社会保险数据、人口登记数据多项数据比对方式,确定为唯一准确数据,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工作步骤
(一)收集整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
1.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数据采集通知和采集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督察工作进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写和下发统一的信息采集软件模版,对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进行动员,组织市、县(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采集方法、格式、标准和流程。
(二)获取首批制卡数据
公安部门编写数据比对软件程序,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公安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和补充,形成首批制卡送检数据。比对后的数据返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公安部门比对和补充的数据项共12项,即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籍地址、发证机关、家庭户号、户籍类别、户主关系、有效期、照片。
(三)修改完善数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公安数据库比对不一致的数据,返回各市县(区),在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下,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重新对每一个缺项、错误、遗漏、重复等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填写修改确认单,请本人签字确认。没有照片数据、照片模糊不清、照片数据不符合制卡规范的,要安排乡镇与村、街道与居委会逐人采集照片信息数据并确认。